[关键词]
[摘要]
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体量最大的业务,迫切需要通过人工智能辅助提升办案质效。从浙江刑检 AI赋能刑事检察业务实践来看,当前刑事检察在运用人工智能方面面临生成内容可靠性不稳定、生成过程缺乏可 解释性以及对技术依赖的担忧等问题。深究根源,核心在于业务逻辑与技术逻辑未能实现深度融合,具体表现为对知识库的更新、预设规则拓展、识别技术引进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供给不足。对此,建议打破“技术与业务”的壁垒,从提升技术能力、优化任务实现方式、强化人的主导作用、健全配套机制多维度协同推进,以实现人工智能与刑事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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