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打击跨境电诈犯罪司法实践中存在共犯处罚范围过大、主从犯地位认定随意、关联犯罪之间边界不清、罪数问题认定混乱等问题。解决上述难题不仅需要坚持分类分层处置机制,实质审查证据准确甄别犯罪行 为,同时需要明确诈骗行为与关联犯罪行为之间区分标准。针对电诈集团内部人员实施的关联犯罪行为与诈骗行为之间的认定,原则上按牵连犯或想象竞合犯处理;针对电诈集团外部人员实施的关联犯罪行为与诈骗行为之间的认定,成立共犯的最低标准是行为人与诈骗行为人之间形成长期稳定配合关系。针对罪数认定混乱难题,尤其需要重视牵连关系的实质认定。
[Key word]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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