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地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在推动地方立法、强化多元协作、挖掘地域特色、推动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但与此同时,案件办理效果仍受公益诉讼立法不完善、系统性保护支持体系未建立、检察机关专业力量不足等现实掣肘。应加快研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坚持系统思维、树牢一体化保护意识,借助文物保护部门及专家“外脑”、外力提升检 察保护专业化水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水平。
[Key word]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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