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国家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职能方式。实践中,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面临执法主体多元、案件移送职责权限不清、案件证据转化有障碍、案件移送标准模糊等现实困难,需要进行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专门立法,健全证据转化规则,明确文物涉罪案件证据移送标准,构建以构成要件为核心的文物涉罪案件实体移送标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作用,从而实现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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