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民事检察贴近人民群众,直接服务民生,在“检护民生”中具有独特价值。民事检察既蕴含维护民事司法权威,促进民事司法公信公正,推动民事争议实质化解的功能,亦具有把握息诉后端关口,提供稳定民事司法秩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价值。在“检护民生”中,民事检察应在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上展现新作为,在重点领域的民事检察监督中交出新答卷,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并聚焦新兴热点民生领域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实现“检护民生”需要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准确认识和把握实质民商事法律关系,善于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以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助推“检护民生”。
[Key word]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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