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从检察权演变历史和世界范围内检察机关角色地位来看,保留检察侦查权实有必要。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具有典型的法律监督属性,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有强化和支撑作用,对构建完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体系意义重大。由于行权规范不足、侦查人才匮乏、“大控方”协作不强等原因,目前机动侦查权作用未充分发挥。对此,应当细化机动侦查权行使规范,强化权力运行的制度支撑,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做实“大控方”格局,队伍、设备保障双管齐下,进一步提升机动侦查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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