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创新和迭代发展,智力成果侵权门槛日益降低。目前,国家通过制度设计,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版权人能够从市场交易中获取前期创作的对等报酬,但由于司法保护力度不足、孤儿作品利用许可机制缺乏及单个事前授权执行难度较大等问题,使得现有法律武器仍不足以应对无孔不入的侵权行为。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法治力量,检察机关应注重统筹,通过畅通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动建立版权查询平台,建立权利人事后退出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信息市场中侵权行为的泛滥之势。
[Key word]
[Abstract]
[中图分类号]
[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