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随着电商直播带货的迅猛发展,虚假宣传等直播乱象也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行为大多体现为宣传行为的夸大、欺骗,在认定上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刑事犯罪行为的重大区别,但因入刑标准尚未统一,司法实践中极易混淆。同时,针对新兴行业电商直播中的带货行为能否认定为广告行为,也具有较大争议。为此,要综合考察电商主播等人员的主观认知、虚假宣传内容、虚假宣传程度等,把握电商直播带货过程中虚假宣传行为的本质属性,准确区分虚假宣传行为类型,以罪与非罪考察为基础,此罪与彼罪审查为重点,对电商直播中虚假宣传行为予以精准定罪量刑。
[Key word]
[Abstract]
[中图分类号]
[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