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广东省湛江市检察机关探索在专门学校构建“成长导师”制度、助学金制度,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驻校检察官办公室,协同开展“护苗工程”等措施,有效提升了专门学校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成效。实践中,检察机关推进专门学校矫治教育工作中仍然面临参与程度不深、被不起诉未成年人送矫专门学校落实较难、开展矫治教育的精准性不足等问题。应加大检察机关参与矫治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送矫的强制力,协助专门学校建立标准化矫治教育机制,促进提升专门学校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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