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行刑反向衔接在检察实践中存在刑事案件把握不全面、行政检察作用发挥不充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可以通过检察一体履职提升行刑反向衔接质效。发挥刑事检察基础作用,解决不起诉案 件移送堵点、可处罚性审查难点及处罚裁量体系化困境;完善行政检察作为检察一体化枢纽,从监督线索筛查和移送、规范行政权检察监督的方式、反向审视不起诉办案质效等方面进行一体履职中端重塑;依托行政检察协调机构,合理分配内部权责,规范外部衔接流程,借助“府检联动”平台实现一体履职的终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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