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司法机关在推进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因技术和资源限制多采用外包模式。然而,当前司法机关大数据应用外包存在技术路径与标准差异化、选择外包公司固定化、管理松散等趋势和问题,根源在于外包模式与司 法系统内在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监督机制与管理措施存在缺陷,技术治理下司法官权能被弱化。对此,需构建以安全高效为基础的权责清晰制度规范,搭建科学高效的流程管控与风险监督体系,深化改革积极面对技术时代对司法权能的冲击,确保司法大数据应用外包过程中各项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司法大数据应用外包有序、安全、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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