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公益诉讼涉案财物执行的案外人救济存在执行异议无救济、可提起诉讼和可申请复议三种观点,体现了公益诉讼执行程序的认识分歧。三种观点背后体现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复杂关系和对检察机关角色的认识误区,民事公益诉讼涉案财物执行应保障案外人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在其中具有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不同于普通原告。案外人可以针对涉案财物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将被执行人列为被告能够保障诉讼程序的启动和两造的充分对抗。同时,检察机关应对执行异议之诉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借执行异议之名损害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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