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非法集资犯罪数额认定有三项规则,其中犯罪数额加和规则是基本规则,犯罪数额累计计算规则和犯罪数额扣除规则是例外规则。非法集资犯罪数额加和规则是指非法集资吸收金额和损失金额加和计算。犯罪数 额累计计算规则是指集资参与人将已投资资金取出后再投资的本金数额,可以累计计算,未取出的本金,不累计计算,利息均不累计计算。犯罪数额扣除规则是指非法集资犯罪数额认定中应扣除不属于犯罪数额的部分,用于犯罪成本和弥补财产损失的财物是否扣除,应区分具体情形分别认定。
[Key word]
[Abstract]
[中图分类号]
[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