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当今网络社会的犯罪呈现出“无犯罪不电子证据”的形态。电子证据具有高技术性、海量化、虚拟性、分散性等特点,其审查面临技术壁垒、海量数据过载、分散且非结构化三重困境,导致传统审查模式呈现纸面化、静态化和浅表化。DeepSeek 生成式推理模型能够有效辅助职业法律人审查电子证据,通过提示词融入法律专业背景和专业需求、多轮对话追问、本地化部署或建立个人知识库、人工审核机制等,优化 DeepSeek审查电子证据的路径。同时要理性看待 DeepSeek 在电子证据审查中的弊端和使用限度,应定位为辅助而非替 代,建立“人类终审权”机制,尽量减少“AI 幻觉”。
[Key word]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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