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刑法》中的驱逐出境缺少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具体且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实务中数量占比较高的轻罪等社会危害性较低的案件中,适用驱逐出境的难点和争议点往往不在于适用,而在于何种情形可以不适用。当前各国司法实践中对适用驱逐出境的阻却或救济并非个例且具有相关公约和法理依据,国内理论和实务 界对犯轻罪或过失犯罪的外国籍人员阻却驱逐出境刑罚适用相关问题鲜有关注。结合法律规定、相关文件和司法实务,应将对我国国家利益或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贡献、在华有中国籍配偶或子女、在我国居住 10 年以上、犯罪时未成年作为犯轻罪或过失犯罪的外国籍人员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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