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强化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要求的具体实践。民事执行活动中“人为终本”“违法终本”客观存在,检察监督中监督线索来源不畅导 致监督效能阻滞、监督手段刚性不足导致监督沦为“软约束”、协同机制碎片化导致监督实效性欠缺、数据互通存在壁垒导致深层次违法监督不足。检察机关应坚持穿透式监督、监督救济并重、一体化监督、体系化协同、数字化赋能,推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监督向全程闭环、协同治理、深层次治理、外部共享合作、大数据智能化转变,推动实质性解决执行难、执行乱,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Key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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