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在涉外刑事案件剧增和管辖模式变革的双重背景下,集中管辖模式的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等问题,具体表现在管辖性质不明、案件范围不一、办案模式不成熟等方 面。因此 , 有必要在考察现有集中管辖模式现状的基础上 , 通过对案件办理模式的变迁以及刑事法规制涉外刑事犯罪的困境分析,在办案主体、方式、程序等机制上达成一定共识 , 在管辖模式、范围界定、专业化办理等方面建立规则,助推案件高质效办理。
[Key word]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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