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检察监督对于督促和解制度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规范运行,保障公共利益的有效救济和实现公益诉讼的价值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对当前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和解监督现状的研究发现,其虽然在公共利益保护、检察职能发挥、监督方式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检察履职标准不统一、检察机关角色聚合、程序转换障碍等困境。民事公益诉讼和解检察监督的完善应以公益维护为目的,严格遵守检察履职边界,从细化检察监督法律规定、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的核心角色定位、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法院的协作等方面予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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