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侵权损害赔偿的填补原则,决定了医疗费用的赔偿范围应当以医保报销前的总金额为基准。司法实践中需进一步明确,侵权人的赔偿范围涵盖医保报销前的全部医疗费用,禁止以医保已报销部分为由扣减赔偿金额。同时,对于受害人与侵权人因医疗费用赔偿引发的诉讼,法院应依职权通知社保机构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准许社保机构就已报销的医疗费用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从而实现填补受害人损失、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落实侵权人责任承担的多重法律目标,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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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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