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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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基层检察机关红色文化品牌的打造和提升
    臧雪青
    2026(9):68-71.
    [摘要](1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红色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也是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苏皖边区红色资源,打造以“传承融合·创新卓越”为内核的“苏皖检源”红色文化 品牌。然而,该品牌仍面临系统规划不足、特色提炼不精、品牌建设与业务办案融合不充分等困境。应在高站位统筹规划、构建长效考评闭环机制的基础上,聚焦深度融合“四大检察”,将边区红色传统转化为新时代检察实践动能,让红色文化品牌成为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2  刑事案件质量评查中“尽到应尽审查义务”的实践把握
    赵 亮 李明浩
    2026(9):53-55.
    [摘要](17)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明确将“尽到应尽审查义务”列为案件处理结果错误评定档次的例外情形。但在当前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实践中,对该例外情形理解和运用存在一定偏差。立足“每案 必检”工作要求,亟需构建以客观公正为履职准则,以全面、实质、审慎、规范审查为支撑的系统化案件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以高质效检察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  “一国两制”下公益保护协同共治与机制创新
    宋京霖
    2026(9):47-49.
    [摘要](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推进公益保护协同共治与机制创新,是应对跨境跨法域公共利益受损的必然要求。内地与香港公益保护存在机制差异与潜在区际法律冲突,现有法律制度提供了路径推动两地公共利益协 同保护但有其局限性。可在保持香港普通法优势与内地制度特色的基础上,先以具体案件和软法积累实践样本与共识,再制定示范法并适时转化为正式立法实现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为跨境跨法域公益保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样本。
    4  刑事涉案财物的具结担保返还
    刘 原 门植渊 于红燕
    2026(9):23-25.
    [摘要](3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长期依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实践中已引发财产权保障不足、司法保管成本攀升及社会经济秩序受冲击等结构性困境。为破解难题,可采用“具结担保返还”这一程序性处置新措施,以实现 从静态财产控制向动态风险治理的转型。该措施融合担保与具结双重法律技术,允许涉案财物在提供担保并具结承诺的条件下,于诉讼期间有条件地发还权利人使用。在具体制度构建上,采用围绕主体资格、发还必要性与财物类型化的三层实体审查框架,以及贯通启动、协商、决定、执行与救济的全流程程序闭环。这一制度尝试将程序正义延伸至财产权领域,对完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体系、平衡诉讼保障与财产权保护具有重要价值。
    5  社会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检察监督现状与完善思路
    胡文正 高鹏志
    2026(9):3-6.
    [摘要](3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社会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在推进民生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5 年全国检察机关以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为抓手,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履职,在推进欠薪治理、工伤权益保障、社保基金监管 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发现不少困难和问题,应提升自身监督质效、凝聚协同治理合力,进一步守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6  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困境与完善路径
    楼 辉
    2026(7):74-76.
    [摘要](2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涉外检察工作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检察人才的培养是检察机关依法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融入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基础。当前,涉外检察人才的培养仍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在人才数量与 地域分布、能力培养体系向度以及长期管理规划等方面,均存在困境。需从遵循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应然标准和检察改革整体规划的角度,以分层分类的培养模式推动涉外检察人才“阶梯式”集群培育、差序培养,逐步构建起数量规模合宜、梯次结构合理、能力水平适配履职需求的涉外检察人才队伍。
    7  案件质量检查制度的实践探索
    上官春光 何东勋 高裕斐
    2026(7):61-63.
    [摘要](2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在检察机关推进“一取消三不再”改革的背景下,案件质量管理实现由指标控制向过程治理的范式转型,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成为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重要载体。地方实践通过类型化检查、智能辅助与标准清单 化等路径,推动质量监督向系统化与前置化转型。但制度运行中暴露出自查机制弱化、评价标准抽象、监督资源不足、技术支撑滞后及结果转化不充分等结构性问题。为实现制度效能,应构建标准明确、资源匹配、技术嵌入与反馈闭环相统一的案件质量检查体系,以支撑高质效办案目标。
    8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数额认定的困境与纾解
    方 哲 王 好
    2026(7):55-67.
    [摘要](3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民法典》第 1232 条确立的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面临数额认定困境,主要体现在基数范围界定、赔偿倍数确定及重复责任处理三方面。应兼顾惩罚性赔偿的损害填补与违法威慑功 能,构建合理的数额认定机制:将“修复费用”“期间损害”与“永久性损害”一并纳入基数范围,全面反映生态损害程度;以“封顶倍数式”为基准,结合个案侵权情节、主观过错等因素设置弹性计算规则;原则上禁止以刑事罚金、行政罚款折抵民事赔偿,特殊情形下可在基数计算中考量已执行罚没金额,以兼顾生态公益保护需求与责任认定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9  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融入羁押听证的程序优化
    程雷等
    2026(7):22-24.
    [摘要](27)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随着数智检察的全面推进与检察听证制度的深化发展,逮捕羁押听证与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的融合适用,成为审查逮捕程序司法化转型的核心路径。两项机制在实践融合中面临程序衔接不畅、评估标准与结果运用不透明、配套保障不足等现实困境。应依托数智检察背景,将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融入羁押听证,围绕“评估支撑听证、听证检验评估”的逻辑,从构建标准透明、智能协同的评估体系,打造繁简分流、实质参与的听证程序,建立双向互促的闭环衔接机制,以及夯实数据共享与权利保障根基四个方面进行系统优化,以切实提升逮捕审查的公正性、精准性与公信力。
    10  非法获取持有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李晓蕾 姜 岳
    2026(7):3-6.
    [摘要](3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非法获取持有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因仅涉及获取与持有环节而未实际披露或使用,其刑事规制存在争议。该类行为具有特殊的社会危害性,《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入罪标准从“重大损失”改为“情节严重”, 为其入罪提供了依据。构成要件上,需把握“非法获取”的不正当手段与“持有”的实际控制、持续性特征,以及主观上的直接故意与不法目的。“情节严重”的认定,需结合量化标准与非量化标准综合判断。刑民责任的界分应从不法目的、持有危险程度及是否实质威胁市场竞争秩序为核心标准,以实现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与创新激励的动态平衡。
    11  基层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问题与应对
    陈 冉 刘 毅 李智辉
    2026(5):74-76.
    [摘要](6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构建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是强化检察机关涉外法律监督能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需求。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存在知识供给僵化、综合能力建构不足、数字赋能缺位与实践渠道阻塞等结构性困境,原因在于资源供给不足、机制建设缺失、协同不足与检察人员自身短板。为破解这些难题,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应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培养平台,健全“理论-实务-技能”融合的课程体系,数字赋能教学模式转型,深化多层次国际合作交流,系统提升基层检察人才在国际规则运用、跨境案件办理与数字法治治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12  刑事执行检察管理机制的优化与完善
    余书金
    2026(5):56-58.
    [摘要](3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健全完善刑事执行检察管理机制,既是贯彻最高检加强检察管理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刑事执行检察管理实践困境、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刑事执行检察具有“环节多、链条长、覆盖广、事务杂”的鲜明业务特性,其管理机制的优化需立足检察管理规律与实务需求,不断优化“案”的管理、完善“人”的考核、做实“院”的评价,精准回应实务中履职效能、考核体系等主要问题,实现刑事执行检察管理规范化、专业化转型,助力检察“大管理”格局落地见效。
    13  民事公益诉讼和解检察监督探析
    杨雅妮 贾雪雪 王天栋
    2026(5):50-52.
    [摘要](5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监督对于督促和解制度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规范运行,保障公共利益的有效救济和实现公益诉讼的价值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对当前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和解监督现状的研究发现,其虽然在公共利益保护、检察职能发挥、监督方式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检察履职标准不统一、检察机关角色聚合、程序转换障碍等困境。民事公益诉讼和解检察监督的完善应以公益维护为目的,严格遵守检察履职边界,从细化检察监督法律规定、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的核心角色定位、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法院的协作等方面予以优化。
    14  量刑建议和量刑裁判的规范
    张继田 卢 瑾 闫 芳
    2026(5):19-23.
    [摘要](7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法院对量刑建议高采纳率的背后仍存在较多的现实困境,亟需进一步厘清和解决。实践中存在法院以“其他原因”调整量刑是否属于“明显不当”、被追诉方参与量刑协商形式化严重、法院调整量刑说理不充分、检察院抗诉率较低等问题。有必要在考察被调整量刑建议案件的基础上,从规范供给、量刑协商保障、检察监督等方面探究缘由,并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纵深发展的格局下,从明确“明显不当”的认定标准、明确量刑调整的程序、细化量刑指南三个方面健全制度体系,从增强量刑协商实效性、完善检法沟通机制两方面推进实质化量刑协商,从加强对法官调整量刑的监督、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两方面强化检察监督,助推量刑建议与量刑裁判间的协调与规范。
    15  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检察监督的实践张力与优化路径
    王子健 李 沁
    2026(5):3-5.
    [摘要](8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机关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监督,是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要求的具体实践。当前,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工作中存在未能穿透财产查控、拒绝执行惩戒与程序转化等问题,导致深层次违法情形监督不足,影响执行实效与司法公信。为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实质性化解“执行难”“执行乱”,检察机关应从宏观到微观、从外部到内部,全方位推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检察监督工作。对外,要强化与法院的协同联动,构建无缝衔接的闭环机制;对内,要精细化梳理办案流程,确保监督权规范高效运行;同时,要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与研判,深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中的异常线索。
    16  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的核心要素与打造方法
    冯向军
    2026(3):75-77.
    [摘要](2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是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针对当前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选题宽泛、内容与实战脱节、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应以选题精准、内容精要、分析精微、教法精巧为核心要素建构课程框架,通过立足检察属性对标评审标准实现选题精准,通过政治引领与专业能力有机融合实现内容精要,通过解构实务机理揭示深层规律实现分析精微,通过教学方法结构化适配实现教法精巧,打造更多精品课程。
    17  检察业务数据转化应用的完善策略
    杨德伟 曾 娜 莫晓宽
    2026(3):63-65.
    [摘要](4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管理离不开检察业务数据。充分应用检察业务数据有利于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服务区域社会治理、构建检察历史文化“数字记忆”。但当前仍面临数据供给不畅、转化应用乏力、配套保障体 系不足等困境。应当从优化前端数据供给,夯实数据质量基础;深度挖掘转化,释放数据效能;强化组织队伍保障,健全机制建设等路径破题 , 推动充分运用检察业务数据持续赋能检察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18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属性及界限
    陈立毅 李胤霖
    2026(3):57-59.
    [摘要](1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权属及界限是司法实践中争议问题,事关检察履职质效,亟待厘清和回应。人工智能背景下,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依然是判断其是否可赋予著作权的法律规则。人工智能是提升效率的创作工 具,同时会减少创作亲历性。人工智能封闭式生成内容不具有独创性,不受著作权保护。借助人工智能辅助创作、非封闭式生成的作品是人创作的结果,其独创性指向作品本身,其著作权归属于使用者或投资者。
    19  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完善
    冉巨火 薛 阳 李巧凤
    2026(3):42-44.
    [摘要](3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当前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存在制度规范体系不完善,协作深度不足,保障支撑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问题,顶层设计上,需细化相关规范,完善配套规则;实践运行机制上,需规范协作基本程 序,解决管辖争议、线索处置、调查取证等难题;保障支撑体系上,需构建技术和人才协同发力格局。
    20  涉企新类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实践挑战与应对
    郑俏菁 彭 敏
    2026(3):27-29.
    [摘要](4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涉企虚假诉讼不断涌现新表现形式并呈现主体组织化、证据伪造精密化、行为跨域化、程序滥用化等特征。涉企新类型 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面临线索发现壁垒、证据审查专业复杂、跨区域调查协作难题及法律适用认定等新挑战。检察机关应结合涉企案件特点,通过深化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聚焦关键证据审查、用足调查核实、细化监督规则等路径,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度、力度和深度,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1  “派驻 + 巡回 + 科技”监督机制的融合探索与实践优化
    曹 晶等
    2026(3):21-23.
    [摘要](57)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模式历经多次变迁。“派驻 + 巡回+ 科技”监督机制是现阶段的最优选择,但实践中存在派驻检察虚化致使融合基础不牢、巡回检察刚性不足致使融合力度不够、科技嵌入不深致使融合 质效不佳等问题,需进一步厘清派驻检察职责定位、强化巡回检察办案属性、深化科技赋能场景应用等,形成 “1+1+1>3”的融合监督效果。
    22  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听证实证分析
    刘福谦等
    2026(3):10-13.
    [摘要](37)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听证制度为防止违法“减假暂”等传统书面审查模式容易出现的弊端提供了有效途径。该制度当前面临立法缺位、案件敏感性与公开性存在张力等问题。完善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听证制度,应从 立法层面明确其地位,通过完善听证配套体系、健全听证召开机制、深化数据协同与智能辅助机制建设等方式,全面提升听证质效,保障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的公平公正。
    23  基层检察院“三个结构比”运用中的不足与完善
    林俊杰
    2026(3):7-9.
    [摘要](3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科学运用“三个结构比”有助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当前,基层检察院 “三个结构比”运用中存在认识和能力偏差、作用于监督质效提升的机制欠缺等现实问题。应通过加强办案人 员的理念更新、促进结构数据应用便捷化、合理设置评价权重等强化履职管理,以优化数据统计、数据结构更新、内部联动机制等释放管理潜力,通过抓牢关键变量和明确数据关联实现精准施策,推进“三个结构比”科学运行,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4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网络空间治理检察国际合作路径
    秦明华
    2026(3):3-6.
    [摘要](9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随着“数字丝绸之路”的推进,跨境网络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安全带来风险与挑战。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协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 同体中肩负着规则共商、安全共建双重使命。当前,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网络空间治理检察国际合作面临实体法认定差异、电子证据规则冲突及刑事强制措施不一等制度性障碍,犯罪追踪与资产追回技术能力不足、沿线国家执法能力发展不均等技术性困境,需以《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为框架,通过积极推动《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条款落地、探索形成区域性补充规则等构建区域司法协作的新范式,建立联合侦查与执法合作机制、全天候网络即时协作联络点以及联防联控会议制度提升跨境执法协同能力,推动建立技术援助与交流机制,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检察力量。
    25  刑满释放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的监督模式与机制
    张 茉 曾迈捷
    2025(23):62-64.
    [摘要](2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刑满释放后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反映出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质效不高、家庭监护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构建以教育改造实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模式,从预防重新犯罪的个 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完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综合履职机制,协同多方力量强化犯罪治理。
    26  诉讼外刑事指控证据的证据资格
    孙 锐
    2025(23):26-28.
    [摘要](2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用以构建刑事指控体系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运用有关机关在诉讼外取得的证据构建刑事指控体系,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法律规定模糊的,应持谨慎态度。《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当系统 性地解决诉讼外证据的证据资格问题。
    27  重罪检察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要点探析
    贺 卫
    2025(23):19-22.
    [摘要](2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重罪检察领域的重大敏感案件具有侵害法益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依法妥善办理该类案件应当坚持依法从严,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严格证据标准,促进完善 刑事指控体系;坚持内外部监督并重,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8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第三届“一带一路”检察论坛(陕西)综述
    刘雪妮
    2025(23):7-9.
    [摘要](37)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2025 年 9 月 29 日,第三届“一带一路”检察论坛(陕西)在西安召开。本次论坛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检察官》杂志社联合主办承办,汇聚13 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及20 所高校专家学者代表,围绕涉外案件管辖、跨境犯罪治理等核心实务难题与理论前沿问题展开专题研讨。论坛研究成果显示,涉外检察工作需精准锚定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的职责定位,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彰显检察担当;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应秉持“内外协同”逻辑,在比较研究中提炼中国特色检察理论与话语体系;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实现需聚焦涉外刑事立法完善、数据跨境治理、反海外腐败等关键领域,通过罪名增设、机制创新、人才培育等具体路径破解实践瓶颈。
    29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传承与治理创新
    丁顺生
    2025(23):3-6.
    [摘要](5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枫桥经验”凝结着深刻的治理智慧,是党治国理政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检察机关依托红色资源,从政治引领与法治保障、群众路线与监督效能、社会认同与法治程序三个层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取得良好治理成效。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具有关键作用,针对新时代矛盾衍生场域之变、社会治理形势之变、数字时代之变带来的新的风险挑战,检察机关应深入理解其治理逻辑,辩证把握党委领导与法治建设的关系、社会规范与法律法规的关系、矛盾预防与纠纷化解的关系以及 “枫桥经验”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的关系,通过党建引领与治理实践深度融合、以信访法治化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深化源头治理与多元治理协同发力、加强数字赋能提升智慧治理能力,推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30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涉案财物处置相关问题探讨
    刘 涛
    2025(21):60-62.
    [摘要](1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处置,面临处置方式不够明确、程序措施不够完善两方面疑难问题。刑法中关于“追缴”的含义,应当界定为涉案财产控制到案的程序要求。对于被告人实施犯罪的违法 所得、侵权产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材料、工具、设备,追缴后并非一律没收和销毁,可以探索以一定方式处置补偿权利人损失。这种处置方式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有国内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可参考。现阶段可以推进完善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综合运用涉案财物刑事强制措施和民事保全制度, 加强权利人保护,降低维权成本。
    31  法治化营商环境视域下破产检察监督的协同效应探索
    李晓聪
    2025(21):42-44.
    [摘要](17)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随着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Business Ready 的发布,检察机关需及时调整破产检察监督的重点,如立案监督、环境债权监督、小微企业破产程序监督、执行监督、裁定监督等,并通过探索过程性监督、优化 府检院联动机制、加强数字检察监督等方式,实现破产检察监督效能的充分释放,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32  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思路和实践路径
    侯亚辉
    2025(21):22-26.
    [摘要](24)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2021 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震慑效应明显,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办理的案件情况看,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因素尚存,涉高利放贷、黄赌毒等重点、传统领域占比高;涉未成年人黑恶犯罪占比呈上升趋势;且由于黑恶势力作案方式、手段、空间、领域等都产生新变化,打击难度加大。检察机关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任务;深刻洞察和把握黑恶犯罪规律,认识到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检察机关应紧盯传统、重点领域,加大跨境、涉网的黑恶犯罪惩处度,加强“保护伞”案件查办。并通过完善组织体系、加强人才保障,健全完善一体查办机制和挂牌督办机制等,提高常态化扫黑除恶效能。
    33  从人格体的不法到公民的不法 ——关于德国刑法学家帕夫利克的刑罚理论
    王志坤
    2025(21):8-11.
    [摘要](1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针对国家刑罚的合法性这一刑法学的根本问题,德国刑法学家帕夫利克教授反对基于社会观察的外部视角的研究进路,而是依据刑法教义学的内部视角,扎根自由理论、立足自由保障,提出了“刑罚制裁公民的 不法,通过确证履行忠诚义务和享受自由的相互关系来恢复法之为法”的洞见。从人格体的不法过渡到公民的不法,揭示出理性的国家与抽象的人格体之间的统一性。公民违反了其协力维护自由状态的义务就构成了刑事不法。所谓协力义务是公民对于法律共同体的义务,因此他必须容忍国家对他施加刑罚的恶害。
    34  “隔空猥亵”犯罪认定——“京心首未”未成年人司法实务沙龙(第一期)综述
    何 挺 袁圣滔 王 婕
    2025(21):3-7.
    [摘要](5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随着网络犯罪形态的演进,通过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频发,对司法实务提出挑战。最高法、最高检通过联合制定、出台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逐步明确“隔空猥亵”的定罪标准与量刑规 则。然而,司法实务中仍面临行为人主观明知认定复杂、量刑情节把握不一、跨地域侦查协作不畅、网络平台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本次沙龙围绕上述难点,聚焦“隔空猥亵”案件中的主观明知认定、行为手段界定、“多次猥亵”认定标准、罪数处理规则等核心争议,旨在推动形成统一的司法认定标准,强化“惩防并举”的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的司法保护效能。
    35  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新方法
    葛 冰  顾广绪
    2025(19):75-77.
    [摘要](2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文化建设包括精神理念、职业品质、办案制度、行为规范、器物载体多个层面,与检察权运行相互促进,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存在规划体系不强、力量资源单一、业务融合不深、品牌 感受度不高等情况,甚至将文化建设等同为日常文体活动。对此,基层检察机关应当运用精细化管理手段,把控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目标和流程制度,通过统筹规划、多元融合、配套保障、权责明晰等工作方法,整合文化资源输入和产品输出,推动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
    36  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的 适用困境与出路
    马鄢君  曹 璨
    2025(19):63-65.
    [摘要](24)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为了遏制日益增长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势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有条件降低了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囿于立法原因,实践中对新增设的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规定的实体要件的理解与适用存在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应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基本遵循,借鉴英美国家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合理因素,对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中的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以及情节恶劣的表现等进行限制解释,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的有效惩治。
    37  走私犯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 审查策略
    潘基俊  魏声然
    2025(19):51-53.
    [摘要](1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走私犯罪行刑反向衔接仍面临“行刑倒挂”现象突出、单位与个人责任界分困难、共同犯罪量罚失衡、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不一、处罚必要性裁量模糊等难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构建以启动要件审查、违法性的双重认定、处罚必要性与责任主体的界定为核心的递进式审查体系,并通过明确管辖与移送机制、强化检察意见说理、构建行刑双向反馈及监督融合等程序机制,切实提升走私犯罪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质效。
    38  成渝金融检察工作的地方实践
    蒋文军
    2025(19):18-20.
    [摘要](2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高质效开展跨省域金融检察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积极主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大局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通过横向加强金融领域检察机关之间的良性互 动和检法协作,纵向构建“扁平高效”办案机制,打造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等建立了“两横一纵一网”成渝金融检察工作体系。实践中,仍面临管辖问题突出、金融司法尺度不统一、工作发展不平衡、金融法律服务针对性不足等现实问题。对此,可通过在法治框架内推动完善集中管辖制度,深化成渝金融检法协作协同,完善成渝金融一体化办案机制,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法治服务产品等方面优化工作路径,提升履职质效。
    39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体系的提出背景、具体内涵与实践路径
    李 峰
    2025(19):3-7.
    [摘要](4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体系是检察机关在检察“大管理”格局要求下,抓好案件质量管理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方式,实现“每案必检”,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转变观念、建立健全机制、强化人才保障、深化科技赋能,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体系落地落实,助推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40  以品牌为引领的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体系化路径探索
    于仲君
    2025(17):75-77.
    [摘要](1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服务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实践。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和润即检”品牌建设为样本,品牌化服务、集成化提升、阵地化延伸 三大实践路径,针对当前检察文化建设存在的战略地位与检察属性凸显不足、形式载体与互动传播协同不足、资源力量和系统成果聚合不足等方面的共性问题,进一步提出强化思想引领、创新传播机制、优化系统整合等对策建议,以期为新时代基层检察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41  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的检察监督要点
    郭一帆 郑俪丹  宋佳萌
    2025(17):49-51.
    [摘要](17)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网络司法拍卖在近年来逐渐成为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处理财产的主要方式,但目前的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存在对网络司法拍卖的监督时效性不强、利用长期租赁逃避执行问题频发、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不规范等不足,制约着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损害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的检察监督,一方面,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工具,加强对租赁关系尤其是长期租赁的审查,发掘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的高发违规点;另一方面,加强对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程序合法性的监督,以确保程序规范。
    42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中的电子取证及跨境追赃
    洪 海  才 宇  魏 来
    2025(17):28-30.
    [摘要](4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组织严密化、作案手段网络化、洗钱国际化特征,导致跨境电子证据取证难、追赃效率低等治理困境。检察机关需以“技术可行—制度落地—协同联动”为核心构建治理体系:技术层面,通过“简易哈希存证软件”“小范围资金监测台账”等工具,破解电子证据易变、资金追踪难问题,适配基层实践;制度层面,健全跨境电子证据分类审查与“数字督察”监督机制,平衡公共安全与隐私保护;协同层面,构建“电子证据认证—资金流向追踪”机制,通过“一案一表”台账、即时沟通群等基层举措,实现证据与资金双向衔接,降低跨境协作门槛。
    43  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机制建设
    郭 箐
    2025(17):20-23.
    [摘要](2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加强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是推动涉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当前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人才引进与管理机制不健全、专业履职能力不足、检校协同培养机制不深入等现实挑战,应针对性构建“三位一体”的优化路径,在人才引进与管理维度,通过专项遴选、定向招录等方式完善人才供给、强化人才运用;在实践锻炼维度,通过加强业务实践、优化业务竞赛评比等提升干警专业履职能力;在检校协同维度,通过深化联合培养、加强法学院校教育等提升涉外人才培养质效。
    44  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刘 慧 杨洪智
    2025(17):3-7.
    [摘要](2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近年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逐渐引起社会关注,此类行为不仅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还会严重影响企业家发展信心及营商环境。最高检深入落实党中央“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总体部署,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确定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深入分析背后的趋利性动因,精准确定 11 项重点任务作为履职切入点。在工作原则方面,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衔接协作,确保专项监督始终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围绕检察机关监督履职紧密开展。在具体开展过程中,要畅通线索收集渠道、丰富调查核实手段、突出案件办理纠治、强化跨区域协作、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落地见效,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45  涉外知识产权犯罪竞合中多元主体的检察保护
    邵世星 郭皓圆
    2025(15):61-64.
    [摘要](2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涉外知识产权犯罪竞合牵涉知识产权创造者、知识产权服务者和知识产权使用者等多元利益主体,在不同竞合类型下应最大限度追求各方主体平等保护。鉴于目前侵犯知识产权罪法益保护有限性,将创造者利益 保护置于更优地位,难免引发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为此,检察机关要创新利益平衡原则的适用,做优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做强知识产权民事检察,做实知识产权行政检察,做好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实现对多元主体的检察综合保护。
    46  行刑反向衔接中财产罚严重“行刑倒挂”问题检察监督要点
    陈剑峰
    2025(15):47-49.
    [摘要](4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行刑反向衔接中财产罚严重“行刑倒挂”制约犯罪治理目标实现,不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其成因既有行刑立法规范的逻辑不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完善的因素,也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偏差与素能不高、检察意见未充分发挥作用的因素。为有效化解财产罚严重“行刑倒挂”难题,应当在检察意见提出环节明确从轻减轻情节,为行政处罚提供参考;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加强行政处罚类案检察监督;增强外部监督协同,以高质量立法建议助推标本兼治。
    47  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监督的技术路径与制度保障
    金 石 景馨锐
    2025(15):40-43.
    [摘要](3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数字法治丰富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时代内涵,深刻重塑着法律监督模式,驱动司法活动由传统经验型向数据驱动型转变。实践中,大数据赋能下的民事检察监督仍面临数据呈现碎片化、封闭性特点,监督模型普适性不强,部门间缺乏数据安全信任等难题,检察机关需从技术路径与制度保障两个维度着手,聚焦优化数据建模、完善数据联动、构建安全合规基础架构、升级配套机制四个方面,实现线索主动发现、类案精准监督、治理协同延伸,推动民事检察从传统的权力监督者逐步转向协同治理者。
    48  赃款直播打赏追缴的法律困境与路径选择
    付红梅
    2025(15):27-29.
    [摘要](4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网络直播产业的深度发展使犯罪赃款通过打赏转移的现象激增,司法机关追缴面临法律定性模糊、追缴对象与范围不清、请求权基础冲突等系统性困境,需穿透式审查资金流,追踪解构预付款债权本质,厘清平台风控义务与主播善意取得边界。在实体规则上,打破技术中立假象,按风险控制能力差异化配置平台责任,严格主播善意取得标准;程序机制上,赋予利害关系人知情权、异议权,构建“主张者初步证明 + 举证责任动态转移”的激励相容体系;配套制度上,将具备支付清算能力的直播平台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强化梯度化客户尽职调查与算法风控能力,夯实平台监管主体责任,以平衡犯罪预防、被害人救济与产业创新发展的多元正义。
    49  国防和军事领域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的探索与展望
    马小龙 吴 昌
    2025(15):3-6.
    [摘要](6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在国防和军事领域开展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使法治保护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延伸,对于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意义重大。从实践情况看,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在“净海”“净空”及国防光缆保护中的运用,凸显了明显的法治成效,但也存在检察建议回复期限过长、协作配合层次不一、履职办案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从法规完善、军地协作、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充实法规依据、汇聚军地合力、提升办案素能,推动该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50  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定位思考
    张福坤
    2025(11):73-80.
    [摘要](1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体系内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检察权行使、维护检察秩序与执法安全的重要职责。然而,现行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制度面临职责边界不清、权限配置不足、编制保障弱化与协同 机制缺失等现实困境。在系统梳理其法律依据、制度归属与运行结构的基础上,有必要从法律规范完善、职能体系优化、运行机制完善与能力建设推进等维度进行改革,推动其由附属性保障力量向专业化执法职能单元转型,以适应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系统性要求。
    51  “三合一”改革中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程序的模式选择
    王立梅 彭 友
    2025(11):64-68.
    [摘要](3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改革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完善了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组织保障。“先刑后民”作为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程序的原则,不利于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亟待结合“三合一”改革进程予以反思。审理程序的模式选择应当在价值逻辑上维护法秩序的价值统一,在制度逻辑上考虑前诉对后诉的影响力,在实践逻辑上适应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递进性与专业性。基于“三重逻辑”综合考量,在当前各地“三合一”改革进程存在差异的阶段,应当确立“先民后刑”的审理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程序协同均衡公私法益保护,以明确民事诉讼中止条件、结合现实情况灵活安排审理次序等方式提升制度的有效性与适应性,同时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2  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的制度逻辑
    罗永鑫 焦俊峰
    2025(11):61-68.
    [摘要](1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机动侦查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动侦查权是监督型侦查权,具备法律监督权与侦查权的双重属性。当前机动侦查权立法规定模糊,机动侦查权的性质、启动条件与程序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实践中,检察机关行使机动侦查权面临受理案件范围模糊、线索发现移送困难、侦查资源相对匮乏等问题。需要明确机动侦查的受案范围、启动条件及衔接办法,以强化监督为导向推行续行侦查模式,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挖掘案件线索的作用,强化检察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机动侦查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正确有效行使。
    53  行政公益诉讼可诉性标准体系及实现路径
    林仪明 陈思琦
    2025(11):56-59.
    [摘要](34)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增强可诉性是行政公益诉讼强化诉讼化监督特征以区别于一般治理类检察工作的关键,也是提升办案质量、完善诉讼制度的重要环节。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办案的可诉性应当聚焦提升办案精确性和规范性展开,构建细化标准体系,准确把握“适格诉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损害事实”“法律明确授权”四个要素,坚持将可诉性标准贯穿办案始终,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54  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实践
    龙 涛等
    2025(11):47-51.
    [摘要](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因缺乏具体操作细则、介入时机滞后、监督范围与程序界定不清以及对公安机关监督存在障碍等问题,制约检察监督质效。基于地方试点实践,应构建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明确监督涵盖事故处理、治疗管理、权益保障、程序合规、内部秩序及戒毒效果评估等范围,细化监督内容。重点强化对公安机关吸毒成瘾认定及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环节的监督,采取尿检初筛与毛发复检结合方式优化检测程序,赋予检察机关对存疑检测结果提出再次复检的建议权,以保障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55  民事检察中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监督的难点与应对
    陈灿平 马文静
    2025(11):40-44.
    [摘要](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强化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要求的具体实践。民事执行活动中“人为终本”“违法终本”客观存在,检察监督中监督线索来源不畅导 致监督效能阻滞、监督手段刚性不足导致监督沦为“软约束”、协同机制碎片化导致监督实效性欠缺、数据互通存在壁垒导致深层次违法监督不足。检察机关应坚持穿透式监督、监督救济并重、一体化监督、体系化协同、数字化赋能,推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监督向全程闭环、协同治理、深层次治理、外部共享合作、大数据智能化转变,推动实质性解决执行难、执行乱,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56  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张红昌 宁 丽
    2025(11):25-28.
    [摘要](3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刑法》第 134 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罪状的具体描述中,“因而发生”限定了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与法定危害后果之间应当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果关系的认定,面临前提危害行为的范畴难以准确划定、因果认定规则不统一甚至部分认定结论明显矛盾等现状。应当积探索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因果关系认定的规范路径。只有能够现实创设法定危害结果危险的行为,方能被纳入重大责任事故罪实行行为的范畴。并且,只有该种行为合乎规律引发危害结果发生的,才能认定其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57  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化解
    刘英旭
    2025(11):17-20.
    [摘要](4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是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举措之一,实践中对确保案件质量、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内部监督等有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该制度运行中也暴露出职能定位偏离、议题范围不明确、程序运行不规范、专业性难以保证、会议整体效能不高等问题。对此,应进一步构建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则体系,加强会议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确立激励约束、检查评查、意见采纳情况跟踪反馈等举措,合理拓宽职责范围,更好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在检察“大管理”格局中的作用。
    58  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缐 杰
    2025(11):3-7.
    [摘要](5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承担着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复杂情况,暴露出在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经营场所接纳、网络治理以及分级干预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为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要强化理念引领,坚持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遵循办案规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效果,促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59  以优良作风建设保障高质效控告申诉检察履职的实践路径
    那艳芳
    2025(11):3-7.
    [摘要](1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巩固和扩大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成果的重大举措。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将学习教育特别是作风建设深度融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近年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效。针对目前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从强化政治引领、严格履职尽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等角度入手,探索以作风建设保障高质效控告申诉检察履职的实践 路径,推动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
    60  以高质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省际交界地区协同治理的路径建构
    2025(9):73-76.
    [摘要](3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在助推区域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鉴于当前检察建议在推动省际交界地区协同治理中存在沟通不畅、重点不突出、技术手段滞后、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可通过畅通全方位沟通路径、聚焦区域共性问题开展治理、升级数字化协同治理手段、深化区域协同治理成效等举措,探索建立数字管理平台打造高质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构建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共治、常治长效格局注入新活力。
    61  科技赋能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方式与实现路径探析
    2025(9):57-60.
    [摘要](2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加强科技赋能已成为全国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共识。在南四湖专案办理中,从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到评估办案效果,科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通过大数据分析、卫星遥感、无人机、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和提供鉴定意见、专家意见的方式来实现科技赋能公益诉讼办案。虽然,公益诉讼检察多个环节融入了科技手段,但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公益诉讼检察与检察技术融合不够、科技运用不充分、专家意见的证据效力法律规定不明等问题,需要通过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深化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扩大“朋友圈”借力“外脑”智库等路径实现科技赋能,为公益保护提供更高效、精准的解决方案。
    62  论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协同治理
    2025(9):28-31.
    [摘要](3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回顾我国刑法学与犯罪学之间的交互,整体上是日益制度化、体系化和规范化,集中表现为由“各自为政”的割裂走向日益有序的联结,由碎片化的联动迈入更加系统的立体、全面协同,由事实判断与规范判断的分离互斥进入事实判断与规范判断的同频共振。但也存在弱事前与强事后、事实评价虚化与规范评价偏于主导、政策与法律的互斥等制度性不畅、结构性梗阻。立足犯罪治理的实际供需,有必要重塑更加理性、稳健和有效的应然关系。既要增强犯罪治理的前端、中端与末端的全流程、全链条贯通,也应优化刑法学与犯罪学之间的功能安排,夯实“反哺”的前提、基础以及功能。应着重关注犯罪学的实用性,精准指导刑法理论、立法与司法;关注犯罪数据统计、公开与犯罪预测;关注刑法学的正向“反馈”机制、认真对待网络犯罪(学)的前瞻性研究等。
    63  DeepSeek 辅助电子证据审查的路径与限度
    2025(9):15-19.
    [摘要](3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当今网络社会的犯罪呈现出“无犯罪不电子证据”的形态。电子证据具有高技术性、海量化、虚拟性、分散性等特点,其审查面临技术壁垒、海量数据过载、分散且非结构化三重困境,导致传统审查模式呈现纸面化、静态化和浅表化。DeepSeek 生成式推理模型能够有效辅助职业法律人审查电子证据,通过提示词融入法律专业背景和专业需求、多轮对话追问、本地化部署或建立个人知识库、人工审核机制等,优化 DeepSeek审查电子证据的路径。同时要理性看待 DeepSeek 在电子证据审查中的弊端和使用限度,应定位为辅助而非替 代,建立“人类终审权”机制,尽量减少“AI 幻觉”。
    64  深化理念变革 抓实“三个管理”切实以高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
    2025(9):3-5.
    [摘要](3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三个管理”是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实践中,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还存在衔接不紧密、权责不清晰、成效难衡量等问题。针对问题,应建立纵向协调、横向联动、衔接贯通的“大管理”格局;聚焦高质效办案,引导树立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客观思维;坚持抓好管案与管人、理念与实践、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落实见效。
    65  检察侦查案件高质效办理的理性分析与实践路径
    2025(7):68-72.
    [摘要](3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检察侦查职责,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探索构建以案件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新格局。要着力提升针对性调查取证和运用证据指控犯罪的能力,实现在具体案件中精准认定行为的不法程度,合理划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并通过理念优化带动措施优化,实现检察侦查工 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66  反垄断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问题厘清与制度完善
    2025(7):64-67.
    [摘要](3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由于配套法律规定欠缺、司法实践不足,我国反垄断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完善面临较大挑战。反垄断工作专业性强,结合垄断行为的特殊性厘清重点问题是建构相关制度的前提。反垄断检察公益诉讼的公益损害分析应关注纵向状态与横向主体两个维度。在反垄断案件处理上,反垄断执法具有优先性,反垄断检察行政公 益诉讼的引入和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完善是对行政执法的有益补充。立法应明晰反垄断检察公益诉讼路径选择的标准,合理设计衔接机制,明确公共利益损害的分析模式和诉讼请求,在尊重反垄断行政执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
    67  检察机关在区块链技术应用中的困境与纾解
    2025(7):29-32.
    [摘要](3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对传统的法律监督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数字检察成为了驱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对于数字检察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数据孤岛、数据壁垒和数据泄漏等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树立大数据观,在探索引入区块链技术破除数据壁垒的同时,持续降低技术成本、统一技术标准、强化技术规范、培养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数据协作方式,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68  知识产权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与展望
    2025(7):21-24.
    [摘要](3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知识产权案件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且同一侵权行为常同时涉及刑事、民事以及行政等多重法律关系,传统检察履职难以有效应对办案的实际需求。检察机关有必要通过强化统筹指导、完善综合保护,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等,探索构建上下互动、内部融合、外部联动的符合知识产 权保护需求以及检察办案特点的知识产权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对于知识产权的一体保护、全面保护。
    69  监检衔接中证据衔接与转化问题
    2025(7):3-7.
    [摘要](3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监检衔接中证据衔接与程序衔接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应围绕证据衔接的关键节点与流程,深度优化影响证据衔接效能的程序衔接机制,推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裁判体系。现阶段证据衔接机制具有单向性特点,应从刑事诉讼法立法视角出发,构建双向证据规范衔接体系。对实践中存在的初核证据转化、互涉案件证据共享及非法证据排除等难点问题,应当树立程序正当与实体正当相平衡的价值追求,着力解决因两法差异及执法不规范导致的证据衔接转化难题。
    70  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管理和履职保障的几点建议
    唐千雅
    2025(5):72-76.
    [摘要](31)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四大检察”相关司法解释对司法警察职能作出新的规定。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与地方立法实践对改进司法警察管理和履职保障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需求。建议适时修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完善《人民警察法》相关授权规定,在检察公益诉讼法中对司法警察参与、辅助检察官调查和收集证据等作出规定。
    71  行刑反向衔接中的涉案财物处置
    何艳敏 刘彦琦
    2025(5):56-59.
    [摘要](24)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权运行“后半篇文章”的重心,对于避免“不刑不罚”,确保罚当其错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行刑反向衔接涉案财物处置的规则相对匮乏,实践中存在涉案财物处置规范协同性不足、内外协作机制运行不畅等问题,而且目前的处置体系中缺乏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进一步凸显当前行刑反向衔接中涉案财物处置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为更有效地推行行刑反向衔接,应从明确涉案财物处置规范、强化内外协作与监督机制和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与申诉救济权三个方面进行完善,构建一个更加健全、高效、公正的行刑反向衔接涉案财物处置体系。
    72  民行交叉案件的检察监督思路
    滕艳军 刘丽娜
    2025(5):49-52.
    [摘要](4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民行交叉案件是民事和行政案件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交织的案件。民行交叉案件主要包括民行互推型、行政先决型和民事先决型三种类型。在检察监督环节,申请人已提起民事、行政两个诉讼,并分别获得裁判,无论是何种交叉类型,亦或申请人申请监督两案还是其中一案,检察机关均应一并审查,如有必要可以一并监督,如有可能一并化解。
    73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探讨
    王思琪
    2025(5):36-39.
    [摘要](5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随着犯罪结构轻罪化趋势愈发明显,以及犯罪附随后果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对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探讨成为近年来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议题。无差别地适用犯罪附随后果不利于涉案人员更好改过自新,因此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遵循适当性原则,明确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实施机关等,全方位保障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治罪和治理并重的立法目的。
    74  司法机关大数据应用外包的风险与应对
    宋志军 孙 静 屠锦超
    2025(5):27-30.
    [摘要](6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司法机关在推进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因技术和资源限制多采用外包模式。然而,当前司法机关大数据应用外包存在技术路径与标准差异化、选择外包公司固定化、管理松散等趋势和问题,根源在于外包模式与司 法系统内在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监督机制与管理措施存在缺陷,技术治理下司法官权能被弱化。对此,需构建以安全高效为基础的权责清晰制度规范,搭建科学高效的流程管控与风险监督体系,深化改革积极面对技术时代对司法权能的冲击,确保司法大数据应用外包过程中各项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司法大数据应用外包有序、安全、高效开展。
    75  检察数据建设的实践探索
    钟瑞友
    2025(5):23-26.
    [摘要](4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数据作为数字检察的基础,正在深刻改变着新时代的检察工作。目前检察数据建设存在着数据资源不充足、尚未标准化、规模化、未全面释放数据价值等问题。检察机关有必要在深度采集数据、科学整合数据上下功夫,从实践的角度优化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建立主题专题数据库,更好融入数字中国整体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
    76  涉侨检察工作的基层实践与路径思考
    戴丽萍
    2025(5):19-22.
    [摘要](4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侨胞需求,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正当权益。近年来,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检侨之家”平台,创新“线上线下贯通、海内海外联动”涉侨检察工 作模式,为基层检察机关如何高质效维护侨益提供了实践经验。当前,涉侨检察工作仍面临权益保护与风险预警不足、检察履职供需错位、专业人才匮乏等挑战。基层检察机关可在深化矛盾源头监测、加强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建设、完善涉外人才培养交流机制等方面完善检察护侨路径,提升检察履职质效。
    77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发展脉络与优化
    夏先华 扶紫媛
    2025(5):15-18.
    [摘要](1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是我国特有的民事司法制度,至今已经历零星探索、总结推广、立法发展,处于强化配合阶段。当前,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还面临建议质量不高、办理程序存在争议、一体化工作机 制薄弱的问题。要着力提高民事检察队伍素能,加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质量管理;在落实现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优化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办理程序;强化上下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细化跟进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作用。
    78  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规范化办理的机制设计
    王 燕 孙冬梅
    2025(5):3-6.
    [摘要](6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当前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诉讼模式是以在刑事诉讼之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为主,未充分发挥“三审合一”与“四检合一”改革优势,不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有必要推进完善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办理的顶层设 计,充分利用司法资源集中整合优势,优先选择“同步办理”的诉讼模式,实现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同步启动、证据互通、结论共享”,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避免冲突裁判,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果和水平。
    79  大湾区检察听证机制完善路径考量
    张 璇 张宇琼 王诗颖
    2025(1):73-76.
    [摘要](44)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检察听证,是“一国两制三法域”背景下推进涉港澳案件高质效办理,促进粤港澳三地法治认同的重要举措。香港地区的司法聆讯、太平绅士与澳门地区听证制度在理念和程序上,与内地检 察听证制度存在共通之处。借鉴港澳相关制度,通过积极审慎推进涉港澳案件检察听证应用、加强程序保障确保监督实效、科学确定港澳籍听证员选任标准,完善涉港澳案件检察听证程序,有利于推动涉港澳案件高质效办理,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80  办理“未依法扣除起诉期限”案件的难点及对策
    王媛媛 乔传忠 张彤彤
    2025(1):51-54.
    [摘要](2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 48 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起诉人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应从起诉期限中扣除。由于办案人员对事实证据、案件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如何认定起诉期限是司法实践的难点。办理“未依法扣除起诉期限”案件,应坚持“三个善于”:基于实质法律关系,准确把握外在因素与超过起诉期限的因果关系;基于法治原则,准确理解起诉期限扣除的含义;基于法律和实际情况,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81  民事检察监督视阈下调查核实权的配置与规范
    宋 晨 王敏利
    2025(1):44-46.
    [摘要](5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2013 年施行的《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诉讼中的调查核实权,调查核实权作为重要工具和坚实后盾为民事检察获取民事违法线索、印证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在实务中该权力的行使产生的私权救济与审判监督内在关系紧张、权力行使范围模糊、权力行使制度保障缺乏等诸多困境亟待理论回应及实践应对。为此,检察机关应充分聚焦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定位、准确锚定调查核实权行使的范围,通过强化内外部协作补强调查核实权刚性,以此促进调查核实权的规范运行。
    82  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检察监督现实困境及数字化应对策略
    李菲菲 吕宏伟
    2025(1):25-28.
    [摘要](4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机关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工作存在协作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措施刚性不足、案源信息获取难、监督力量保障难等现实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现有工作机制监督理念落后,缺乏统一的数字化协同监督平台。在数字检察战略实施的背景之下,通过对现有监督机制进行数字化改造解决上述问题是较为现实的路径。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协作式监督理念,构建监督平台实现全流程介入监督;以数据整合为基础,打通数据 “孤岛”,为数字化平台运行提供资料;以大数据算法为技术支撑,推动监督工作数字化运行,以技术支撑提升监督质效。
    83  刑民协同完善非法集资犯罪追赃挽损制度路径
    贝金欣
    2025(1):3-7.
    [摘要](49)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非法集资追赃挽损工作面临多重难题,现有规定难以实现制度供给,也缺乏足够理论支撑。刑事追赃挽损的目的在于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应当发挥其应有功能,刑法则主要通过国家强制手段给予较民事救济更有力的保障,但这并不妨碍民法在利益权衡和分配中的基础性规则作用。完善非法集资犯罪追赃挽损制度,应坚持刑民协同的基本立场,以民事法律为根据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分配原则和基本程序规则,并借助刑事手段的强制力更好保障权利的实现,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层级非法集资人及其协助者的退赔责任,探索构建责令退赔的司法保全措施,借鉴破产程序等建构复杂资产的公平处置程序。
    84  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评价标准的构建
    2024(23):73-76.
    [摘要](5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规范检察权运行,增强监督实效,是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内在要求。然而,当前对于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评价标准尚不统一,导致说理不充分、不规范、不透彻。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评价标准应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内容完整、逻辑严谨、找准焦点、语言规范,健全配套适用机制,实现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全面提升。
    85  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软约束性
    2024(23):63-66.
    [摘要](66)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起诉前提出检察建议是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创新,为全方位实现公益维护提供了诉讼外的制度契机。诉前检察建议的软约束性并非制度缺陷,而是社会治理逻辑下实现协同共治的制度优势。一味追求诉前检察建议的硬约束和强程序化可能引发过度行政化和司法混同的弊病。诉前检察建议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与审判程序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且维持着动态平衡。诉前检察建议改革应坚持治理型定位,通过引入全过程听证程序,实现建议内容的实体性突破。
    86  浅析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的“没收违法所得”
    2024(23):55-58.
    [摘要](7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的性质、范围等规定并不一致,检察机关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如何把握“没收违法所得”,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综合考量“没收违法所得”具有行政处罚性质,以及“违法财物”和“非法财物”二者的区分标准,检察机关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28 条第 2 款规定,坚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的原则。同时,不能认为只要和违法行为相关的所得均属于“违法所得”的范围,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形,依法作出合理判断。
    87  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监督的实践检视与优化
    2024(23):31-34.
    [摘要](44)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监督有利于推动民事检察监督高质量发展,提升民事检察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参与度。目前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监督存在数据归集共享不到位,系统研发与实际办案需求不匹配,模型复用性、可推广性不强,数据安全风险突出等实践困境。有必要从打牢数据基础、优化平台建设与应用、完善数字办案配套体制机制三个方面发力,优化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监督的实践路径,推动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88  新形势下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研究
    2024(23):3-7.
    [摘要](7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的重大部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检察机关对民事强制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系对所有的民事强制执行活动有权进行监督,应有别于当事人、社会公众的监督。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违法执行活动存在发现难、查证难、保障不足、纠正难等系列问题,应当在立法中建立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向检察机关开放机制、取消对检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的不合理限制、健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手段及保障措施、增加检察意见监督方式并强化其效力、确立监督必要性原则且明确类案监督与个案监督的标准。
    89  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模式之改进
    梁亚洲
    2024(21):72-75.
    [摘要](3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定位是法律咨询,但其运行中在组成人员、讨论议题范围、讨论程序、讨论结果运用等方面呈现出“决策化”倾向,导致制度功能发挥不充分。应当紧扣法律咨询的功能定位,推进组成人员和讨论议题的专业化,实行开放式、交流式讨论,弱化讨论结果的拘束力,并将参与会议讨论纳入检察官办案量,从而更好实现制度功能。
    90  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的运行困境与完善
    张国仓 张楚溪 邓净元 王月娟
    2024(21):68-71.
    [摘要](3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从检察权演变历史和世界范围内检察机关角色地位来看,保留检察侦查权实有必要。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具有典型的法律监督属性,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有强化和支撑作用,对构建完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体系意义重大。由于行权规范不足、侦查人才匮乏、“大控方”协作不强等原因,目前机动侦查权作用未充分发挥。对此,应当细化机动侦查权行使规范,强化权力运行的制度支撑,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做实“大控方”格局,队伍、设备保障双管齐下,进一步提升机动侦查质效。
    91  法人分支机构责任承担“同案不同判”的问题研究
    钟 锐 匡牧霞
    2024(21):46-49.
    [摘要](30)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民法典》第 74 条第 2 款对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承担作出了规定,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官对法条理解存在分歧,导致审理分支机构责任承担案件时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影响法律统一实施。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民事类案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方式,推动解决法人分支机构责任承担“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92  被告单位拒不委托诉讼代表人的困境与出路
    李继华 魏 敖
    2024(21):26-29.
    [摘要](37)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诉讼代表人的制度价值是保障被告单位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代表单位行使辩护权。实践中出现被告单位缺乏适格诉讼代表人且拒绝委托诉讼代表人的情况,检察机关往往对自然人先行起诉,暂时放弃对单位提起公诉,造成被告单位逃避处罚。概因相关司法解释仅考虑“单位同意委托”的情形,忽视“不同意委托”的情形,当前实践的应对方法都不能有效纾困。检察机关应探索委托公司股东或者律师担任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并构建相应的权利义务保障机制和程序规范,以此推动被告单位拒不委托诉讼代表人问题的有效解决。
    93  统筹推进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培养
    刘志远
    2024(21):3-5.
    [摘要](2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涉外法治人才和队伍作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相关要求,为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根本遵循。要深刻把握新时代对涉外检察人才的旺盛需求,深刻把握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标准,深刻把握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的一体化路径,统筹推进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培养。
    94  知识产权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优化
    潘雅裙 连春霞 刘双阳
    2024(19):69-72.
    [摘要](6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的关键是构建规范有序、严密高效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通过优化“出刑入行”畅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事实认定、责任追究的衔接。其一,知识产权犯罪的入罪标准不宜唯数额数量论,应综合评价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二,构建“构成要件符合性出罪+ 可罚的违法性出罪”之双阶实质出罪机制,将不符合构成要件或者不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排除出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圈。其三,给予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人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闭环。
    95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的适用问题
    李慧织 刘伟丽 禹 枫
    2024(19):61-64.
    [摘要](85)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实施分级干预矫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当前罪错行为分级笼统,措施较为绵软,影响干预矫治成效。有必要综合考量未成年人的责任年龄和行为危害程度,厘清严重不良行为的分级边 界,完善社会调查、风险评估与监督规范,强化干预矫治措施的功能,促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更为有效地落实。
    96  试论《行政诉讼法》第 53 条中“依据”的认定标准
    温辉
    2024(19):45-48.
    [摘要](5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行政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的附带审查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规范性文件必须是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 “依据”的认定是原告一并请求能否获得法院支持的重要一环,应从“四度”上把握:一是紧密度上,足以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二是广度上,覆盖职权依据、权力行使、作出处理等行政职权行使全过程;三是切合度上,排除事实上与被诉行为无涵摄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四是需求度上,规范性文件之于被诉行政行为是必要的、不是可有可无的。
    97  以犯罪构成要件为基点的证明评价机制之构建
    李 勇
    2024(19):25-29.
    [摘要](7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传统证据法的理论和实践对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的讨论,脱离犯罪构成要件,割裂实体法与程序法,存在诸多弊端。应当以刑事一体化理念为指导,以构成要件为基点构建证明评价机制。在证明对象上,以构成要件为基点,立足于实现准确认定事实、合理分配不利后果的功能,分为积极构成要件事实、消极构成要件事实、构成要件以外的程序及量刑事实;在证明标准上,以构成要件为基点进行类型化,积极构成要件事实采取 “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消极构成要件事实采取优势证明标准,构成要件以外的程序事实采取优势证明标准,构成要件以外的量刑事实,按照不利于被告人和有利于被告人分别采取“确实、充分”证明标准和优势证明标准。
    98  做深做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张建忠
    2024(19):3-7.
    [摘要](62)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聚焦重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融合“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依法严惩犯罪,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取得明显成效。当然,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融会贯通“四大检察”不够有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不够精准、办案周期过长等问题。下一步,需要通过提高认识、聚焦高质效办案、适度加强宣传等,进一步推深做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99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复”基础与保障
    顾广绪 云聪丽
    2024(17):73-76.
    [摘要](48)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标准转变,鲜明传递高质效办案价值导向,也是检察业务科学评价的重要体现。在监督实践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存在调查不深入、流程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等情 形,导致被建议单位书面敷衍回复甚至拒绝回复,损害法律监督权威。检察建议制发前,规范立项审核程序, 增强调查核实能力,提升文书质量;检察建议制发后,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效果,完善落实保障机制,高质效 “办复”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100  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刘 辉
    2024(17):57-60.
    [摘要](43) [HTML](0) [PDF 0.00 Byte](0)
    摘要:
    “三个善于”是统筹“四大检察”案件质效提升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总纲,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应靶向性解决“不精”的短板。把握案件实质法律关系,有助于办案人员建立要件思维模式,注重实体审查和判断,以及办案中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逻辑关系,以深层次办案理念、方式的转变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精准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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