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1):22-25.
摘要: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业务工作中枢,应在检察业务数据化的基础上,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原则,以智能管理理念服务业务需求统筹,逐步提升案件管理体系智能化水平。当前检察业务数据更新滞后、共享程度较低、关联性不足,数字化管理能力与当前现实工作需求不相匹配,致使业务数据失真失实仍不同程度存在。为全面实现业务数据自动化收集、整理、分析、运用,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应以高效化数据集散为发力点,通过数据融合关联、创新案卡设置、加强案管智能化投入力度等措施,实现检察业务数据高质效运用。